第(2/3)页 “我早说过,这货那么懂文字,一定跟人类交往很深。” “某种意义上来说,它算不算诡异的叛徒,称为…诡奸!” “……” 闲谈议论的几尊诡异,纷纷看向说诡奸的那尊,觉得好有道理。 怎会有诡异跟人类交好的? 而且看着煽情的画面,还不是一般的好。 伊乞乞身为这里唯一的女人类,心中总有一种说不清的第六感。 红盖头轻瞥了一眼判官,低声说:“它实力不简单,我总觉得,它之前比我厉害。” 吓! 伊乞乞先是一吓,打算提醒一下师傅,但转念一想。 比红盖头强,有啥惊讶的。 它除了依靠诅咒转移,偷点东西外,啥屁实力都没有,就剩个头,打起架来都得宿主亲自动手。 要不是有唢呐在那吹,只怕破道都能将它当皮球踢。 红盖头收回看判官的眼神,转而看向伊乞乞,明明对方什么都没说,可就是觉得被冒犯了。 下到底层,真如林帆所说,那些胆敢朝判官露出鄙夷之色的诡异,皆是被林帆回敬一个冷眼,若是对方还敢直视,则格杀勿论。 要知道,这里是永夜,每一次动手,都有可能使得月诡苏醒,即便没有苏醒,也容易发出声音,导致本源被汲取。 人类就算没有本源,也会有其他什么东西被吸走才是。 要不然,月诡才是真正的诡奸,哪有对诡异有害,对人无害这种奇葩诡技。 猫百万舔舔毛,忽然也看向了判官,没曾想它也会觉得自己被骂了的第六感。 “你想要我们怎么证明,是你的兄弟。” 林帆一到下面,表达了态度之后,便直接在平板上,主动提问。 为的,就是给予它极致的安全感。 判官单手伸出一指,按在地面稍稍思考,才写道: “永夜的遗忘,谈不上诅咒,更应该说是一种规则上的限制,只是它限制的,是进入此景的存在感。” 将遗忘,改为存在感,确实会更贴切一些,因为代表本人存在的所有物品和记录,都会保留。 只有记忆中会消散。 这种情况,说是存在感降为零,才更加准确。 林帆看着它写下的每一个字,那笔锋无比犀利,犹如练笔千年的书法大师,不夸张的说,比老头写的还好。 第(2/3)页